主耶穌的受難是必須嗎?

呂家聲牧師
April 10, 2020 羅 3:23-26; 4:25

羅馬書 3:23-26

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, 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藉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地得稱為義。 25-26 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,是憑耶穌的血,藉着信,要顯明 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,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,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
羅馬書 4:25

25 耶穌被出賣,是為我們的過犯;他復活,是為使我們稱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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