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褔音的緣故

呂家聲牧師
March 9, 2025 林前 9:16-23

林前 9:16-23

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

17 我若甘心做這事,就有賞賜;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。

18 既是這樣,我的賞賜是什麼呢?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,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。

19 我雖是自由的,無人轄管;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,為要多得人。

20 向猶太人,我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我雖不在律法以下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。

21 向沒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,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;其實我在神面前,不是沒有律法;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。

22 向軟弱的人,我就作軟弱的人,為要得軟弱的人。向什麼樣的人,我就作什麼樣的人。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。

23 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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